亲友能否“教学”?一道滑雪场不容搁置的难题( 二 )


但一个以“避险”为出发点的规定为何演变成雪场与消费者无休止的矛盾?
在郝世花看来 , “边界感不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僵化雪场规定 , 恰是近年矛盾频发的关键 。 她表示 , 针对以滑雪为职业且面向社会大众的专门指导人员 , 确实需要专业知识储备和相应的资格认证 , 但把亲友间的相互指导也认定为“教学活动”、作出同等要求 , 并不合理 , “关键在于是否产生了有偿交易 , 是否是职务行为 , 如果没有 , 充其量算‘指导’ 。 ”
可在部分消费者的“主观选择”前 , 区分“营利性教学”和“亲友之间的无偿指导”对雪场而言确实存在困难 , 为了堵住外来私教 , 部分雪场便采取了较为疆硬的态度 , 从而降低了消费者的个人体验 , 也损害了雪场口碑 。
矛盾背后可以窥见我国滑雪产业的部分现状 。 “在一些滑雪项目发达国家 , 雪场的教学、租赁、缆车等服务都是由不同主体提供的 , 利益和风险各担 , 但我们几乎所有的服务都由雪场自己提供 , 利益和风险都比较集中 。 ”在郝世花看来 , 我国滑雪产业目前仍在初级阶段 , 因此 , 消费者也确实面临可选择产品不足、学习成本高昂等状况 , 加之安全风险意识有待提升 , 因此 , 消费者和雪场不知不觉地站到矛盾的两端 。
突破阻力需多方共同努力
“只能疏不能堵 。 ”北京市体育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北京市滑雪协会主席李晓鸣对媒体表示 , 针对“禁止私人教学”带来的矛盾 , 相关部门已在部分南方雪场和北京的雪场进行了尝试 , 只要具备滑雪教练员资格的滑雪爱好者就纳入雪场统一管理 , 允许其在雪场进行公开教学 , 但是要在雪场备案 。
李晓鸣解释 , 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 , 第一 , 对滑雪消费者负责任 , 防止发生一些不具备滑雪教学资质的行为发生 , 给滑雪爱好者带来伤害;第二 , 把一些社会上具备滑雪教练员资质的教练纳入雪场的教练员管理 , 也能弥补在滑雪高峰时期滑雪场教练员不足的问题;第三 , 能够当教练的人自身也能带来一定的流量 。
此外 , 董双全表示 , 在司法层面给予冰雪运动更好的保障也至关重要 , “目前 , 司法机构对滑雪场安全保障义务边界的问题认知还不统一 , 自由裁量度较大 , 相信未来随着滑雪运动的发展 , 会对滑雪场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进行合理的限缩 , 包括审判实践中 , 尽量统一裁判尺度 , 这都有利于类似的纠纷减少、滑雪运动健康发展 。 ”
而具体到当前情况 , 如果消费者在指定区域、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进行亲友间相互指导 , 但遭遇雪场制止 , 董双全建议 , 消费者应当主动和雪场工作人员或负责人进行友好沟通或理性投诉 , 同时 , 可主动向雪场作出相关的安全承诺 , 如果问题仍无法得到解决 , 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 但他强调 , 注意权利行使的边界 , 不仅适用于雪场 , 同样适用于消费者 , “消费者也要注意到滑雪是有危险性的 , 要服从滑雪场的正规管理 。 ”
“滑雪是高危运动 , 但也属于旅游行业 , 雪场过多干预一定会产生反效果 。 ”在郝世花看来 , 雪场和滑雪产业从业者完善产品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才是解决问题的主动作为 , “不是所有喜欢滑雪的人都是有钱人 。 ”她表示 , 随着滑雪爱好者数量增加 , 服务的内容更应细分 , 例如 , 对于初学者 , 可以开展性价比更高的团课形式 , 对于高阶玩家 , 也为他们专属的私教提供便利渠道 , “相信消费者进到雪场都想选择自己合适的服务内容 , 而并非等摔倒了 , 靠陌生人自荐才能得到学习机会 。 有了多样化的教学产品 , 才能引导和改善消费意识 。 ”见微知著 , 滑雪运动健康有序发展的动力 , 正源于合力突破这些细微之处的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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