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说法|防火防盗防闺蜜!女友怀孕期间,渣男与女友闺蜜数次发生性关系后,被警方抓获。构成强奸罪么?( 二 )


综上所述 , 案发当晚区某将醉酒后的唐某送回家中后 , 趁唐某醉酒晕睡无法反抗时与其发生性关系 , 构成强奸罪 。 依法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案发后到一审宣判前 , 区某女友曾偿试几次找唐某协商谅解 , 以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 但均被唐某拒绝 。 所以区某在本案中没有从轻处理的情节 。 最后 , 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区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对于区某的判决结果 , 有人认为区某“兔子偷吃窝边草”罪有应得 。 也有人认为唐某不厚道 , 连闺蜜的男友也要抢 , 应验了那句网红语录“防火防盗防闺蜜” 。 但笔者认为根源错在区某 , 他错在不该对唐某有非份之想 , 错在不该去酒吧找唐某 。 唐某也有错 , 错在区某加她微信后约她喝酒的事没及时告知其女友、错在受到侵犯时没及时揭发区某之罪行 。 所以本案中最大的受害者笔者认为是区某女友 , 而并非唐某 。
对此 , 你怎么看?如有不同意见 , 欢迎评论区留言 。
【以身说法|防火防盗防闺蜜!女友怀孕期间,渣男与女友闺蜜数次发生性关系后,被警方抓获。构成强奸罪么?】我是@以身说法, 欢迎关注!分享有意思的案例 , 通过案例一起学习、交流法律知识 , 品味人间百态!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