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康是个民营企业家|康老板把儿子送出国读书,娶当地首富千金当媳妇,可儿子却是阿斗( 五 )


老康是个民营企业家|康老板把儿子送出国读书,娶当地首富千金当媳妇,可儿子却是阿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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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康小菲没有借着钱 , 反而被训了一顿 , 尤其是当着自己朋友的面 , 那自己的面子是全没了 , 康小菲心里非常的恼恨 , 自己原来在家里说一不二 , 哪受过这样的气啊!他决定要报复杜勇 , 整好也有合适的人选 , 那就是李大黑 , 于是 , 康小菲和李大黑就达成了我们前面所说的那一笔交易 。
老康万万没想到 , 儿子康小菲竟然如此如糊涂 , 会对好心叔叔恩将仇报 , 可是自己就这么一个孩子 , 如果会判刑 , 恐怕儿子的一生就完了 。
老康决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来换救儿子 , 他就找到办案的民警 , 提出自己的疑惑 , 撞人的是李大黑 , 那么 , 李大黑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 , 怎么能是故意伤害罪呢?
要解开老康的疑惑 , 就要涉及到我们今天的法律关键词 , 交通肇事罪 , 故意伤害罪 。
交通肇事罪规定 , 在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中 , 是指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 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 , 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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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故意伤害罪呢 , 规定在我国刑法234条之中 , 是指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
那么这两个罪名从定义上来看 , 区分是很明显的 , 但是 , 在司法实践之中 , 有时候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 就像李大黑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规 , 他开着一辆报废的车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 同时这个交通事故又伤害了杜勇的人身权利 , 那么 , 从表面上来看呢 , 李大黑的行为既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 ,, 又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特征 , 那么如何正确来定性呢?
就涉及到这两个罪名 , 他区别的关键 , 这两个罪名 , 他主要的区分点是在他们的主观方面 , 交通肇事罪 , 主观方面是过失 , 行为人并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 , 只不过 , 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者是虽然是预料到了 , 但是又过于自信 , 认为能够避免 。
而故意伤害罪 , 他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愿意后果的发生 , 他对后果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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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 我们回过头来再来看一下李大黑的行为 , 他开着一辆报废车故意撞上受害人杜勇 , 所以他的行为 , 虽然是发生在道路上 , 但是并不够上交通肇事罪 , 而应当够上故意伤害罪 。
对康小菲虽然是没有直接的开车 , 他也没有坐在车上 , 但是康小菲是提出犯意的人 , 也是出钱雇佣的人 , 他还把受害人的特征告诉了李大黑 , 而李大黑是认人踩点 , 并且 , 直接实施伤害 , 那么 , 他两个人的行为是互相配合的 , 李大黑和康小菲就够上我国刑法上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
所有的冲动都应该受到惩罚 , 最终 , 人民法院判决李大黑有期徒刑五年 , 判决康小菲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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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可能会问 , 这既然是共犯 , 既然是一块儿作案 , 那为什么李大黑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而康小菲却判了三年呢?
那是因为 , 李大黑的行为除了构成故意伤害罪之外 , 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 , 想当初 , 李大黑以揭发康小菲犯罪为由 , 来对老康进行要挟 , 迫使老康出钱来消灾 , 所以 , 人民法院 , 最终对李大黑是实行的是数罪并罚 。
康小菲没进得了洞房 , 先进了班房 , 这一件事儿也是老康心中永远的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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