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说法|目无法纪,色胆包天!广东顺德男子,竟敢当街强奸路人女子!网友: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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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胆包天!竟敢当街强奸妇女!”近日 , 广东顺德一名男子竟然当街强奸妇女!
事发在广东顺德人人永福酒楼门口 。 网传一段监控视频显示 , 一女子正在路上行走时 , 突然被一男子抱住后拖行到路边 , 男子将其按倒在地后 , 强行扒女子的衣服 。 女子惊慌之下 , 哭着大喊救命!
目前 , 该男子已被大良警方抓获归案 。 (来源:时间视频)
男子的暴行遭到了网友们的严厉谴责并怒斥 。 确实 , 这种行为太恶劣了 , 严重扰乱当地的治安环境 , 所以必须要严惩 。 男子的行为该以什么罪名来定罪 , 主要是看他的动机 。
如果男子是想与女子发生性关系为目的 , 而做出这种行为的话 , 该以《刑法》第236条强奸罪论处 , 虽然男子因女子反抗而未能得逞 , 属于强奸未遂 , 可从轻处罚 。 但依然不影响认定为强奸罪 。 另外 , 男子实施强奸的场所是在大街上 , 因此 , 属公共场合 , 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
如果男子不是以强奸为目的 , 那就该以《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罪 , 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 。 而男子的强制猥亵与阿里性侵案的性质不同 , 后者是在房间内进行的 , 属于一般强制猥亵案 。 而男子是当众强制猥亵 , 是法定加重情节 , 因此 , 应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 。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 , 在刑法上是“姐妹罪” , 都是用于惩罚性侵妇女的刑罚 。 而且对于胆大包天、目无法纪当众性侵妇女的 , 都会从严惩处 。
【以身说法|目无法纪,色胆包天!广东顺德男子,竟敢当街强奸路人女子!网友:必须严惩!】最让我担心的是 , 这男子胆敢当街对陌生女子进行性侵 , 会不会是精神有问题呢?这需要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取证鉴定 , 来下定论 。
总之 , 不管任何原因 , 当众性侵妇女的行为 , 必须要受到严惩 , 以安民心!
你们觉得这男子是出于什么目的 , 胆敢在大街上如此不要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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