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西安地铁,你没权扒光女乘客的衣服!

我是老徐 。
不知道你们有听说昨天在西安地铁三号线发生的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吗?
老徐今天了解了一圈后,真的太生气了...
无论这个女乘客有什么错,只要她不是恐怖份子,西安地铁的保安到底有什么权利,居然敢把一个女性的衣服当众拖拽掉?
估计还有人不知道这件事,老徐我大概简单讲一下 。
昨天下午五点半,西安地铁三号线的某个地铁车厢上一名女乘客和一名中老年男子发生口角 。
两人争吵期间,地铁保安赶到了现场进行劝阻 。
结果,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 。
保安竟然强行把女乘客拽出车厢,过程暴力到直接将女乘客的连衣裙扯烂 。
导致女乘客在众目睽睽之下衣不遮体,隐私被严重侵犯 。
地铁|西安地铁,你没权扒光女乘客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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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传出的几段视频被掐头去尾,并不能完全还原出当时的情况 。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 。
一名目击者表示,事情导火索是女乘客的雨伞被男子损坏了,所以双方是在争吵赔钱的议题,女乘客反复提及要加微信赔钱 。
但是男子不但不愿意,还打了女乘客一巴掌 。
地铁|西安地铁,你没权扒光女乘客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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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保安赶来,反而有点像拉偏架,在劝说无效后就直接拖拽女乘客,便出现了上面那一幕 。
但这是目击者的一面之词,具体的还得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
可不论这段叙述是真是假都避不开一个事实,那就是保安确实拉拽了女乘客并且把衣服扯烂 。
一个保安,到底有什么权利可以这样对待一名乘客?
老徐我特地去查了一下,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法律讲的很明白,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才拥有执法权 。
一般这种涉及到治安的执法权是属于警察所有 。
而且法律也做了严格的规定,警察只能在自己的法定职权范围内才能实施执法 。
至于保安,本质就是属于公司内部岗位 。
根本没有任何执法权,更别说在公共场合这样对待其他合法公民 。
当然,有的人可能会说,但这里是地铁,地铁聘请的保安有责维护地铁的正常运转 。
这个没错 。
但如果你们有看放出来的视频就会发现,这个保安已经完全偏离了「维护」的范畴 。
女乘客当时只是坐在椅子上指着那名男子辱骂,并没有任何暴力攻击或者阻挠列车行驶的行为,但保安却突然抓住她的双手想要把她拉出车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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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这个女乘客是不是在大声喧哗,保安都无权这样伤害一个普通公民 。
这种强制手段,只有警察在必要情况才能使用,保安根本没有任何权力去代替警察执法 。
包括西安地铁他们在自己的安全规定里都白纸黑字写明了只能罚款 。
结果这个保安的做法,实在令人看不下去 。
特别是,把她拖出来就算,连衣服都给拽烂脱光 。
并且在扯烂了女乘客的衣服后,保安也没有任何保护她隐私的措施,还在女乘客冲回车厢拿自己的物品时,又跟上去想再强行把她拖出车厢 。
地铁|西安地铁,你没权扒光女乘客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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