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说法|令人发指!青海58岁男子竟强奸未满十四周岁的继孙女,并导致其产下一子!

【以身说法|令人发指!青海58岁男子竟强奸未满十四周岁的继孙女,并导致其产下一子!】
以身说法|令人发指!青海58岁男子竟强奸未满十四周岁的继孙女,并导致其产下一子!

禽兽不如!令人发指!58岁继爷爷竟强奸未满十四岁的继孙女 , 并导致其产下一子 。 近日 , 青海玛沁县检院公布一起骇人听闻的强奸案起诉书 。
根据起诉书显示 , 58岁男子索某 , 自2015年开始便利用照顾其继孙女生活起居饮食之便利 , 趁家中无人之际 , 一直强行与未满十四周岁的继孙女发生性关系 , 并导致其产下一子的严重后果 。 目前 , 索某已因强奸罪被检方公诉 。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 刑法规定 , 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 , 无论女方是否自愿的 , 男方都应当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 , 追究其刑事责任 , 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且理应从重处罚 。 这是对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特殊保护措施之一 。
继孙女即是受害幼女奶奶的二婚丈夫 , 但无论与受害幼女是任何关系 , 均不影响认定其犯强奸之事实 。 与受害人关系越亲近 , 只能越能证明其罪行深重 。 更应从重处罚 。 实践中 , 强奸致受害人怀孕的应当从重处罚 。
本案受害人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 而其产下的儿子该由谁来抚养呢?这是一个非常现实且尖锐的问题 , 理论上父母即本案的被告与受害人均有抚养的义务 , 但男方即将面临三年以上的牢狱生活 , 而女方又未满十四周岁 , 还未有经济能力抚养 , 这是我们不能忽略的重要遗留问题 。
对未满成年人的保护 , 国家的相关法律是比较完善的 。 但这只能是在案发后 , 对行为人起到惩罚的作用 。 要做到预防和及时制止 , 关键还是要靠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 , 对孩子的悉心照顾和正确引导才能及时避免悲剧的发生 。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每位家长的共同心愿 , 但如何才能做到 , 这是让所有家长都面临的难题 。 无论如何 , 陪伴孩子、教育孩子、正确引导孩子是每位家长的法定义务 , 因此再苦再难 , 也必须要克服困难 , 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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