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种作业,什么叫特种作业,范围是什么?( 六 )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 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 不得上岗作业 。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推荐使用教材 。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局制定的培训大纲和推荐使用教材组织开展培训 。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国家局制定的考核标准组织开展考核 。
3、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 , 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签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
4、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由原考核发证部门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 , 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 。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 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审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作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作业
特殊作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包括国家财产损失)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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