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男网友买高价零食后再拉黑,杭州一“零食托”团伙被宣判

小伙小陈(化名)首次约会女网友小美 , 就给对方买了千元零食 , 不料分开后遭拉黑 , 小伙随即报警 。 近日 , 杭州临平区法院对该“零食托”团伙进行了一审判决 , 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周某、白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 。
【|套路男网友买高价零食后再拉黑,杭州一“零食托”团伙被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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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在社交软件上结识小美 , 不久小美主动约小陈线下见面 。 小美将见面地点约在了冯某开的零食店附近 。 两人很“自然”地路过 , 小美随即提出想买点零食吃 。 小陈让小美自己挑选 , 巧克力、牛肉干、坚果等高价零食装了满满一篮 , 结账时小陈惊讶地发现花费近一千元 , 碍于面子他咬牙付了钱 。 出店后小美就称有事要走 , 小陈说拿一些零食给朋友吃 , 遭小美拒绝 , 后将他拉黑 , 小陈意识被骗 , 遂报警 。
后来警方调查中发现 , 和小陈分开后 , 小美带着零食回出租房 , 将零食与其他见面网友买的零食放在一起 。 等攒到一定数量 , 有人会统一将这些零食运回原来那家零食店 , 重新上架售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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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证物
经查 , 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 , 零食店老板冯某 , 纠集店长周某、白某 , 以及数名男性“键盘手”和女性“零食托”实施诈骗 , 先由“键盘手”在社交软件上冒用美女头像注册账号 , 寻找附近男子聊天 , 双方约定至指定地点见面后 , 由小美这样的“零食托”出面 , 故意引导被害人到冯某开设的零食店内消费 , 之后借故带着零食离开 , 并不再与见面的网友联系 。 最后这些零食由冯某等人统一安排回收 , 并拿回店内重新上架销售 。 该团伙作案时 , 还会“看人下菜” , 根据男方的穿着、谈吐等判断其消费能力 , 每笔诈骗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 成功行骗后 , 老板、店长、键盘手、零食托会按比例进行分账 , 整个诈骗团伙采取上述方式作案上百次 , 共计骗取6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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