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政府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共同管理 。
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0部门正式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共享单车发展定位 , 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 , 实施鼓励发展政策;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管理责任,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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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十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共五个部分16条 , 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城市根据不同特点设置停车位,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