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的承租人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
(一)人事关系调离或者不在原地区工作和生活的;
(二)在人才公寓所在区域购房且交付使用的;
(三)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四)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者未按规定缴纳租金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才公寓的退出管理,参照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
【南阳市人才公寓终止租赁合同条件】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
-
-
NANA谈健康|出现泡沫尿,是肾出现了问题吗?3种疾病确实要重视起来
-
-
-
-
-
-
-
-
2022年9月19日是拜观音吉日吗 2022年9月19日适合拜观音吗
-
-
为什么国产的有些电影评分那么低明星的酬劳却是那么多?
-
-
-
-
-
女娲|“女娲补天”或许不是神话?可能发生于上古文明,补的也许是虫洞
-
-
霍思燕 杜江霍思燕结婚9年,恩爱如热恋:所谓恩爱夫妻,全靠两人打配合
-
三亚海鲜市场该如何还价格,三亚的海鲜很贵吗?哪里可以买到便宜又新鲜的平民海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