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该担责吗
责任大小以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来说要看三个方面,首先看当事人有无违法行为 , 第二看违法行为和这次事故有无直接关系,第三看这个关系在事故中有多大 。如果行人突然横穿机动车道 , 导致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而司机在这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行人就有可能负全责 。这并不意味着机动车可以在道路上横冲直撞,因为行驶中机动车要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是其主要责任,在道路上,行人是弱者 。哪怕最后认定行人负全责,在赔偿时也要同情弱者 , 适当予以倾斜 。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行人不走斑马线,并不意味着行人一定负全责 。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 , 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 , 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撞伤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起诉状包括哪些部分
1.交通事故投诉中涉及轻伤的部分有哪些?民事申诉一般分为五个基本部分:1.文图 。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出诉讼当事人 。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 。如果有第三人,也要列出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标的应按“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的顺序载明 。其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如果真的不知道 , 可以写自己的年龄)、地址、联系方式都是必填项 。如果单位是诉讼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住所)、联系方式,最好附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3.索赔 。权利要求应以序号分开,每一项根据“请求依法订购XXXXX”要写入的格式 。此外,一些法院现在要求申诉人列出诉讼原因 。但是案由不是必要的部分 。4.事实和理由 。即先说明事实(如被侵权) , 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规定)和提起诉讼的理由(程序法规定) 。实践中,为了简单起见 , 有些简单的案件可以写“依法应当承担责任”和“依法向你院起诉”,而不必详细说明理由 。【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该担责吗 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要负责吗】5.正文结束 。文末应写明提交起诉状的法院、被诉人(原告)及起诉时间 。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至少有一份副本必须是由有形人签名(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二、民事案件的期限我国关于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大致如下:审理期限是指自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1.一审的审理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 。3个月内不能审结的,转入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自法院正式立案之日起计算 。)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经我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需要延长的 , 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二审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已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判期为30天,不能延长 。3.再审审理期限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按适用程序确定,一审程序再审的审限适用于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的审限适用于二审程序 。4、不计入审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列事项的拖延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一)公告期,即自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止的时间 。(2)评估期限,即从当事人书面申请到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结论的时间 。(三)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当事人书面提出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的期间和人民法院之间处理管辖争议的期间 。(四)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出庭、取得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法院决定在一个月内延期审理的;(五)相关专业机构的审计、评估和资产清算期限;(六)从中止诉讼(审判)或者执行到恢复诉讼(审判)或者执行的期间;(七)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中止执行的期间;(八)上级人民法院通知中止执行的期间;(九)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的执行财产的期间 。我们要知道,当事人在未满18周岁之前都是未成年人,但如果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没有必要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 , 这些问题不会影响民事诉状的撰写 。提醒大家,在讲述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时,不要过于啰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