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市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指南 湘潭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实施办法】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单位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可申领
只要是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为就业见习单位 。另外,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脱贫地区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就可以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满留用率高于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
需要注意的是,就业见习单位要有合适的见习岗位,有带教老师,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3~12个月的见习协议,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