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程序设计的主要原则可以概括为自顶向下、逐步求精、模块化及限制使用goto语句,总的来说可使程序结构良好、易读、易理解、易维护 。
结构化程序设计由迪克斯特拉(E.W.dijkstra)在1969年提出,是以模块化设计为中心,将待开发的软件系统划分为若干个相互独立的模块 , 这样使完成每一个模块的工作变单纯而明确,为设计一些较大的软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由于模块相互独立 , 因此在设计其中一个模块时,不会受到其它模块的牵连 , 因而可将原来较为复杂的问题化简为一系列简单模块的设计 。模块的独立性还为扩充已有的系统、建立新系统带来了不少的方便,因为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模块作积木式的扩展 。
【结构化方法主要原则是 结构化方法的主要原则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