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通行标志下没有禁止掉头标识、标线的地方就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通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以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交通标志左侧通行能掉头 右侧通行标志可以掉头吗?】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转弯时开启转向灯 , 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遇停止信号时 , 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 , 依次停车等候;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