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比例

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比例

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 ,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 , 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 造成的损失超出 , 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 ,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依据双方过错,综合分析事故形成原因,再判断比例 。公安部门认定的同等责任 , 最终责任承担并不一定同等 。关键在于分清事故发生的主体,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认定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就不存在问题;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最终的责任就不能直接判定,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比例】(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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