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特点是:
1、采用“先发明原则”,即不同当事人就同一内容的发明申请专利时 , 发明在先者有权获得专利;
2、采用“发明人”制度来确认专利申请人资格,即提交专利申请人必须是发明人本人 , 即使是雇员发明,也由雇员发明人申请专利权,专利权取得以后,再转让于雇主;
3、采取“实时审查制”和“不公开审查制”,即由专利局独立进行发明专利性的审查,专利局对发明申请既进行形式审查又进行实质审查,审查过程排斥第三者参加,审查材料和申请档处于保密状态,只有颁布专利权以后,才公开专利申请档;
4、建立职责分明的保护专利司法机构,在美国,一般专利诉讼案件由联邦地区法院受理,巡回上诉法院负责上诉审 。
【美国专利申请有什么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