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专利法以及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中对这些情况有着明确的说明 。如果使用了该专利的话 , 还是要给拥有专利权的人专利费 。这些特殊情况就属于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在以下三种特殊情况中是可以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的 。
1、从发明这个东西到申请成功该专利并获得该专利权那天开始一直到获得该专利权三年之后或者从申请该专利那天开始一直到四年以后,拥有该专利的人没有利用这个专利做事或者没有充分将这个专利的特点实施的,是可以进行专利的强制许可的 , 让别人也可以使用你的专利,来使专利充分的实现它的特点 。在这段时间过后,如果你有充分的理由没有对该专利进行使用的是排除在外的 。【可以适用实施强制许可的专利是什么】
2、当拥有该专利权的人对该专利的使用被法律判定是对该市场的垄断行为 , 那么也可以将其专利对别人进行强制许可,因为这样可以减少或者消除对做同一样商品的竞争者的不利影响,打破该专利拥有人对于这个市场的垄断行为,让消费者们也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
3、当国家出现了紧急情况,处于非常时期的时候,该专利可以帮助到国家或者该专利可以充分的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的时候,国家专利局可以直接给使用该专利的单位进行专利的强制许可 , 但是需要提供证明以及支付合理的专利使用费 。
对于申请了专利权的专利我们都知道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其他人在没有经过拥有专利权的人的允许是不可以用该专利的,如果私自用了别人的专利的话,就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