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应注意哪些事项

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应注意哪些事项

1、应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查、取证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对证人、当事人进行询(讯)问,对车辆的检验以及伤员的救治等前期处置,均可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 。2、不能进行责任认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责任认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 , 调查结论可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种处罚,不能适用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否则,将可能引起行政诉讼 。如果需对当事人的某些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比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 对其违章行为单独处罚 。4、损害赔偿调解应以各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为原则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在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后,各方当事人仍然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调解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进行调解 , 其损害赔偿的标准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标准,但不能适用两次调解达不成协议而终结的法定程序 。至于调解是否达成协议 , 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公安交警部门均不再进行调解和受理,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未造成人身伤亡 ,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 , 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应注意哪些事项】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