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强险标志
什么是汽车交强险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汽车交强险标志就像一个通关文牒一样,如果没有这个标志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
什么是汽车交强险标志 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上皆注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 。保单呈褐色 , 主要文字采用了国际上先进的红色荧光防伪油墨,文字下横线由微缩文字组成,防伪性能较好 。除为不同的经营公司预留出印刷公司标志的区域 , 保单在全国范围内规格、制式统一 。
交强险标志作用是什么 车辆的车窗挡风玻璃上都贴有很多个标志,这些标志中也包括交强险标志 , 大家不要小看交强险标志,它的作用可不小,就像一个通关文牒一样 , 如果没有这个标志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从2006年7月1日起,投保该险种的车辆须将保险标志贴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 , 没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 , 如摩托车、拖拉机等 , 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7月1日后,如被交管部门发现忘记携带保险标志及保单,将被处以20—200元不等的罚款;如果尚未投保,罚款数额为应缴纳保费的两倍 , 严重的还将面临扣留车辆并扣分的风险 。
汽车交强险标志怎么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中第十三条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
汽车交强险标志怎么贴步骤如下:
一、交强险标志按照相关规定必须粘贴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 。
二、交强险标志只需撕开就可以直接粘贴在玻璃上了 。
三、直接粘贴上面,等过期之后想要取下来 , 或者换玻璃的话,很难将标志转移 。所有现在我们可以借助静电贴的帮忙 。
四、将交强险从底纸上撕下,然后贴在静电贴上面,最后把保护纸去掉 。
五、最后把贴好交强险的静电纸贴在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就可以了 。
六、虽然按规定要把交强险标志粘贴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但是右上角是以下这种情况的是不行的,因为粘贴上去之后很难识别粘贴的标志的,要往下移到透明度高的地方 。
不贴交强险标志会受到什么处罚 汽车交强险是我国规定的每一个有汽车的人都一定要给自己的汽车购买的保险产品,所以我们在给自己的汽车购产品时,一定会购买交强险 。我们在购买交强险对自己也有很多的保障,购买交强险后,保险公司会给我们一张交强险标志,如果我们不贴交强险标志,在使用汽车时被交警发现,会对我们进行很严厉的处罚的 。
我们如果不贴交强险标志,我们在使用汽车时,如果被交警发现了 。交警会检查我们有没有购买交强险,如果购买了交强险而只是不贴交强险标志 , 那么交警会要求我们把交强险标志贴好,然后对我们进行一两百元的处罚的 。但如果发现我们没有购买汽车交强险时 , 交警会把我们的汽车扣留的,直到我们购买了交强险后,才会把汽车还给我们,并且我们还要缴纳交强险两倍的罚款,对我们的驾照进行扣分,这样对我们就很不利了 。
所以我们购买了交强险之后,不贴交强险标志是不对的,我们一定要贴到我们汽车上,以免给我们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这里建议去办理交强险,不仅可以,还可以省去很多麻烦,省事,省时,保单快速快递到家 。
汽车交强险标志丢了怎么补办 汽车交强险标志丢了的话,要尽快去补办 。
补办交强险标志方法:
1、车主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行车证以及购买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买强险的手续证明,到投保的保险公司 业务部申请补办交强险标志 。
2、如果被保险人为单位,则需要携带保单、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到承保公司申请补办,届时需要填写交 强险标志补办申请 。
3、若标志属于毁损的,还需携带旧保险标志 。
4、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 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 。
5、注意:交强险标志遗失补办只能到原承保公司办理,不能异地补办 。
问题解答 【问】交强险标志丢了补办要多少钱呢?
【答】交强险标志补办是不花钱的,你拿着你保险单和行驶证到那个保险公司来补办一份就可以了,或者直接找给你办保险的业务员 。
【问】汽车没贴强险标志会不会扣分?
【答】据介绍,对于已经购买交强险,但在行驶时没有携带或者没有在车辆上粘贴保险标志的车主,交警部门可对这类车主处以最高200元罚款 。但如果发现我们没有购买汽车交强险时,交警会把我们的汽车扣留的,直到我们购买了交强险后,才会把汽车还给我们,并且我们还要缴纳交强险两倍的罚款,对我们的驾照进行扣分,这样对我们就很不利了 。
【汽车交强险标志怎么领取 汽车交强险标志】 【问】交强险标志必须要贴吗?
【答】交强险标志是一定要贴的,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 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 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
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