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可以处理扣分吗 车管所能不能扣分处理

车管所可以处理扣分吗 车管所能不能扣分处理

车管所可以处理扣分吗
交通违章肯定是要对司机的驾驶证进行扣分的 , 只不过扣分多少是根据违章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的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或者是醉驾,那么违章扣分会一次性扣除12分,其他一般性的违章也会进行不同程度的扣分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车管所可以处理扣分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一、交通违章处理扣分是怎么处理的?
违章扣分可以去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 。
处理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备齐以上三种资料 , 由记分人本人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
提示:如果是异地违章扣分如果达到12分(比如超速50%),很多地方必须要求车主前往违章地处理 , 非常不便 。为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 , 请遵守交规 , 文明驾驶!
二、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 , 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 。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
4、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 , 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5、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的 , 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 , 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以上资料,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管所可以处理扣分的全部内容 。违章扣分是不可以在网上处理的,需要司机携带好一些相关的证件,包括驾驶证和行车证等这些到当地的交警队进行处理,或者到车辆管辖所也可以 。我国的驾驶证一共有12分,如果一次性被扣除12分的话 , 处理起来是非常不方便的,对司机来说也就是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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