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赔偿不履行怎么办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下交通肇事罪除了判刑之外还附带一部分的民事赔偿 。但是在现在生活当中存在着很多交通肇事罪赔偿不履行的情况 。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罪赔偿不履行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
一、交通肇事罪赔偿不履行
交通肇事罪中 , 肇事人不赔偿的,法院会依法判处其刑罚,即不从重,也不从轻 。
对于民事赔偿问题,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一并审理;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处理 。
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
【交通肇事罪赔偿不履行怎么办 交通肇事不履行赔偿义务怎么办】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 ,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 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 犯交通肇事罪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三、交通肇事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机动车发生事故产生损失的,首先由机动车投保第三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不足部分由发生事故的各方按各自责任的大小分担责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 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