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宽限期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还不了钱不会立马就去法院上诉,而是会给债务人一些时间,如果债务人一时间还不回来钱那么留置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行使留置权规则是怎样的,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 , 希望对你有帮助 。
一、留置权的宽限期是多久
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也就是说,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 , 双方并未约定的宽限期为两个月,超过这个期限,留置权人就可以处理留置财产 。
二、行使留置权规则
(一)留置财产应与债务金额相当,即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
(二)留置权人的妥善保管义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三)孳息的收?。毫糁萌ㄈ擞腥ㄊ杖×糁貌撇逆芟ⅲ?但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四)债务人对留置权人的催告: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 , 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
(五)留置权行使后的效果: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六)留置权的优先性: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如果三种权利同时存在,则留置最优,抵押次之,质押最后 。
三、留置权的消灭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
【留置权的宽限期是多久 留置权宽限期间】留置权的宽限期是两个月,超过这两个月留置权人就可以处理留置财产,一般留置权人的留置权金额应该是债务相当的金额 , 在之后还钱的时候有留置权的也会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