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 事发滕州!家庭矛盾,岳父用尖刀将女婿捅伤


家庭矛盾 事发滕州!家庭矛盾,岳父用尖刀将女婿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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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思考
无论谁的错,都不该如此!以后如何见面,最难的还是女儿【妻子】,都是亲人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陈某某,男,1977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群众,农民,住滕州市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6月20日被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被滕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
本案由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8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
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

家庭矛盾 事发滕州!家庭矛盾,岳父用尖刀将女婿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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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1年6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陈某某与其女婿杜某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后被告人陈某某某用尖刀将杜某某捅伤 。经法医学鉴定,杜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书证,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证人陈某某、赵某某、张某某证言,被害人杜某某陈述,被告人陈某某供述和辩解 。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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