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州亲姐妹“抢房大战”变仇人:在利益面前,亲情不值一文

杭州|杭州亲姐妹“抢房大战”变仇人:在利益面前,亲情不值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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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 , 人生是一个五味瓶 , 那么亲情有可能是最甜的那一个 , 但也极有可能会让你寒心;如果说人生是一幅画 , 那么亲情可能是最绚丽的一笔 , 但也有可能是让你最不想提及的部分 。
为什么前后会有那么大的反差?
归结为两点:一没有界限 , 二是贪念太多终被利益所拖累 。
现实中 , 因为“利益”而闹翻的亲情比比皆是 。
在杭州有这么一则真实的案例 , 按理说 , 家里拆迁分了房子是大喜事 , 可也就因为房子 , 一对亲姐妹闹翻了 。
徐阿姨的父母有两个女儿 , 徐阿姨是小女儿 , 姐姐和她早早各自成家 , 在婚姻大事上没有让父母操什么心 。 可是随着结婚后各自家庭重心的不同 , 她们的关系也发生了悄然的变化 。 父母家老房子拆迁 , 分了两套房子 , 有一天 , 姐姐就跟父母商量 , 说自己的孩子要入学 , 希望父母可以提前把一套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 。 因为只有两个女儿 , 房子将来都是女儿的 , 父母也就没有多想 。
父母想的很简单 , 既然一套房子给了大女儿 , 那么另一套自然是小女儿的 。 都是亲人 , 这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吗?你已经有了一套 , 难不成还要来抢自己妹妹的 。 可问题是 , 徐阿姨的姐姐就来“抢”了 。
分房子这事是父母口头协定的 , 徐阿姨母亲重病那段时间 , 徐阿姨因为自己孩子的原因也疏于照顾 。 姐姐就以此为借口说徐阿姨没有照顾母亲 。 在母亲过世后 , 她们姐妹一度断绝了往来 。 父母都去世了 , 又没有遗嘱公证 , 那么剩下的一套房产怎么分?
按理说应该是妹妹的 , 可问题是没有遗嘱就成了遗产 , 姐妹俩都有份 , 徐阿姨的姐姐姐夫自然是不想放弃剩下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 徐阿姨也慌了 , 眼瞅着自己的孩子也将入学 , 只好跟姐姐商量 , 可是姐姐明确表示 , 如果徐阿姨想要房子 , 就得拿出对应的钱来“买” 。
怎么来评判这件事?
我也只能说 , 在利益面前 , 亲情不值一文 。
坏就坏在徐阿姨的父母关于另一套房产的分配是属于口头协定 , 可是“口头协定”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应的 。 自然人死亡之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转化为遗产 , 成为遗产后就比较麻烦了 , 姐妹俩都有份 , 姐姐不放弃继承权 , 你也说不得什么 。
如今姐妹俩关系闹这么僵 , 姐姐怎么可能会放弃继承权呢?
等于说 , 两套房子姐姐拿了1.5 , 可是妹妹只拿了0.5 , 的确是太不公平了 , 可是没有法子 。
杭州|杭州亲姐妹“抢房大战”变仇人:在利益面前,亲情不值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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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这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到了一定年纪之后 , 最好要立遗嘱 , 真要是发生什么不测的意外 , 有遗嘱在 , 就不会闹出什么乱子来 。
我身边也有一个很真实的案例 , 是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 。
大家都知道厦门的房子很贵 , 尤其是岛内思明区好学校的房子更贵 , 房子可能看起来没那么新 , 可是价格就摆在那 , 一套也得有四五百万了 ,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
我朋友的母亲去世的比较突然 , 谁也没想到病情怎么会恶化的那么快 , 生前也没有遗嘱方面的准备 。 中国人有很多 , 尤其是老一辈的父母 , 都不会去立遗嘱的 , 包括我自己 , 我也觉得“立遗嘱”离我很遥远 。
朋友是独生子 , 按理说房子肯定是归他的 , 可问题是他母亲去世后由于没有立遗嘱 , 属于他母亲的那份房子的合法份额就转化成了遗产 。 按照我国继承人的顺序 ,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 也就是说他母亲的父母还是有份的 , 因为他母亲去世很早 , 父母都还在世 , 老两口就有念头想把自己的那部分份额给自己的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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