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个微信号,一人分饰三角!男子冒充“美女”诈骗47万

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在信息化时代 , 不少人在网上寻找感情寄托 , “网线”成“红线” , 殊不知 , 未曾谋面的“红颜知己”竟是青年小伙 , 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 。 采访人员今日获悉 , 广东男子陈某冒充、捏造他人身份进行婚恋诈骗 , 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 , 并处罚金50000元 。
用三个微信号,一人分饰三角!男子冒充“美女”诈骗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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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官某相识于官某自家的经营店 , 一个月后 , 陈某应官某要求介绍其外地女性朋友小甘与官某相亲 。 相亲过后 , 陈某发现官某对小甘有好感 , 为了获利 , 陈某注册微信小号 , 冒充小甘与官某相互添加微信进行交往 。
在交往过程中 , 官某向陈某反映“小甘”性格不好 , 花钱大手大脚 , 在微信上骗取他许多钱财 。 陈某捏造要将更好的妇女“小莲”介绍给官某 , 并使用另一个微信小号冒充“小莲”与官某交往 。
用三个微信号,一人分饰三角!男子冒充“美女”诈骗47万】2019年6月至2021年2月间 , 陈某使用三个微信号 , 以一人分饰三角的手段 , 其中以冒充好友小甘、捏造虚假人物小莲的微信号充当被害人官某的情侣、未婚妻 , 相继捏造家里要聘金、父亲生病和丈夫离婚要补偿等各种理由欺骗官某人民币约47万元 。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 , 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假冒他人身份 , 骗取他人钱财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 , 并处罚金50000元 。
经办法官提醒:网络诈骗层出不穷 , 网络婚恋交友存在一定风险 , 特别是涉及到转账等资金往来时 , 一定要小心谨慎 , 注意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 , 切勿因像极了“爱情”就落入诈骗的陷阱 。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采访人员:章程通讯员:张小灵图/广州日报·新花城采访人员:章程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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