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遇到以下三种兄弟姐妹,要学会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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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言:“侍于亲长 , 声容易肃 , 勿因琐事 , 大声呼叱 。 ”
一家人 , 不说两家话 。 即便因为琐事争吵 , 也应该主动低头 , 学会礼让 。
内外有别 。 我们不能把家里人 , 当成外人一样看待 。
可是 , 人与人交往 , 一忍再忍就是纵容 , 过分大度 , 就是助纣为虐 。
遇到以下几种兄弟姐妹 , 该翻脸时就翻脸 , 毕竟 , 有些矛盾 , 是无法调和的 。 相处愉快 , 也是相互的 , 不是一厢情愿的 。
从某种角度来说 , 翻脸不是恩断义绝 , 而是严厉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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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 把家庭财产据为己有 , 从不讲规则的“贪心人” 。
朱熹说过:“居家戒争讼 , 讼则终凶 。 ”
一家人卷入了诉讼之中 , 是不吉利的事情 , 会给外人看笑话 。 因此 , 很多家庭 , 宁愿闹得不欢而散 , 也不会走诉讼这条路 。
但是对于财产分配严重不公的问题 , 你请长辈说公道话 , 请邻居来作证 , 对方也“油盐不进”的时候 , 你就只能诉讼 。
民国时期 , 有一个才女盛爱颐 。 她是当时上海资本家盛宣怀的女儿 。
母亲过世后 , 兄弟姐妹陷入了争夺财产的混乱局面 。 当然 , 大部分的财产 , 都给了儿子 。
按照民国的法律 , 尚未出嫁的女儿 , 是有继承权的 。 于是 , 盛爱颐向哥哥们提出 , 自己拿十万银元 , 作为留学的开支 。 哥哥们拒绝了她的要求 。
一怒之下 , 盛爱颐提起诉讼 。 她说:“既然这是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 , 为什么女人要低人一等?”
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 , 盛爱颐打赢了官司 , 得到了五十万两银子 。
在江湖里 , 一些大侠要做的事情 , 就是锄强扶弱;在家庭里 , 讲道理的人 , 应该扶贫济困 。
遇到极度自私、也不照顾弱者的兄弟姐妹 , 你应该站出来 , 不能让强势的人 , 毁掉了家庭的道义、做人的规矩 。
对于贪心的人 , 你翻脸了 , 其实告诉他 , 家有家规 , 国有国法 。 没有人 , 可以触碰法律的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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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 对父母非常苛刻 , 不懂感恩的“忤逆子” 。
《劝孝歌》有言:“慈乌尚反哺 , 羔羊犹跪足 。 人不孝其亲 , 不如草与木 。 ”
兄弟姐妹在一起 , 吵吵闹闹 , 这是很平常的事情 , 但是把父母丢在一边 , 不闻不问 , 甚至去伤害父母 , 这就是大逆不道 。
父母养育儿女 , 不容易 。 虽然 , 父母会做偏心的事情 , 会有无知的时候 , 但是每个人都是吃父母的饭长大的 , 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
明朝作家冯梦龙 , 在小说里写了一个叫过迁的男人 , 家住许昌 , 生于汉朝末年 。
过迁整天游手好闲 。 父亲送他去读书 , 他就逃课 , 然后悄悄到家里的库房里 , 把钱拿出来 , 用于赌牌、喝酒 。
久而久之 , 家庭变穷了 。 父亲多次把他从牌桌上拉回家 , 但是他却和父亲对着干 , 还使劲把父亲推倒在地 。
妻子方氏多次劝他 , 他不听 , 还夫妻反目 。
被逼无奈之下 , 父亲扬言 , 要到衙门去告他 。 从而 , 过迁逃离了家庭 , 多年未回 。
把不孝顺的人赶出去 , 似乎很残忍 。 但是不这样做 , 又能怎样呢?一个人犯了错误 , 总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 如果家人一直包容犯错误的人 , 那就变成了同伙 。 这个家庭 , 就注定没有办法过日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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