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二胎跟谁姓起诉离婚,最后随父姓是对父权的妥协吗( 二 )


|夫妻因二胎跟谁姓起诉离婚,最后随父姓是对父权的妥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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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 孩子随父姓不一定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现 , 关键是看女方有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 新闻中的妻子史女士 , 不管她是出于什么原因做出让步 , 至少可以肯定她拥有消极自由——没有人强迫她必须改变决定 。 不排除她是为了孩子和家庭幸福而做出无奈的妥协 , 但也可能是因为她体谅丈夫的难处 , 愿意共情、宽容地面对此事 。 如果单单因为最后孩子跟了父姓 , 就认定她背叛自己、依附男权 , 那则是对她的另一重绑架 , 对她自由的粗暴干涉 , 与传统的男权压迫并无二致 。
保障女性的“冠姓权” , 不是说孩子一定要跟母姓 , 而是要尊重女性的选择权利 。 法律赋予了形式上的男女平等 , 但因为传统观念的阻碍和女性在经济上的弱势地位 , 一部分女性还无法享有实质上的平等——当她提出相关的权利诉求时 , 所面临的阻力之大 , 让她们望而却步 , 不得不接受现有的安排 。
好在文化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 。 事实证明 , 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有所提高 , 她们更有可能平等地分享“冠姓权” 。 比如江浙地带盛行的两头婚 , 孩子一个跟母姓 , 一个跟父姓 , 成了约定俗成的新传统 。 可见 , 在受教育水平、经济实力对等的男女双方面前 , 男尊女卑的思想没有藏身之地 , 再强大顽固的习俗也会不战自退 。 所以 , 与其揪着孩子跟了谁姓这个问题不放 , 不如想办法完善女性的权利 , 增加女性的收入 , 让她们拥有更多博弈的筹码 , 真正实现协商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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