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信息填错的后果 地税系统 资料( 三 )


第二步 , 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当您完成“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后 , 您可以按照如下步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
1.首页选择“我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2.填写或确认基本信息
3.填写专项扣除信息
4.填写其他信息
第三步 , 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申报方式包括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
1.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 则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 , 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 , 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 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 , 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 , 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 , 点击【更新】 , 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 , 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
7.网友:我不是孩子亲生父母 , 但是承担了他的抚养和教育义务 , 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叶霖儿:一般情况下 , 父母负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 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对情况特殊、未由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未成年子女 , 相应的义务会转移到其法定监护人身上 。
因此 , 假如您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 对其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 您就可以依法申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
8.网友:我是单位财务 , 现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都是个人填的 , 如果他们填的不对 , 我们单位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啊?
叶霖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 “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 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 。纳税人拒绝修改的 , 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 ,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因此 , 对纳税人填报的信息 , 由其自己负责 。扣缴义务人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 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即可 。
9.网友:起征点提高后 , 我现在每月不用交税 , 是不是就开不了完税证明了?
张颂舟:这个问题涉及到了两方面内容 , 一是完税证明;二是开具内容 。
一、为适应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和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的需要 , 税务总局对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进行了调整 , 将纳税人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了《纳税记录》 。
对于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缴税情况 , 税务机关暂时仍然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 其开具式样、开具内容均保持不变 。
二、考虑到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 , 相当一部分人将享受到改革红利 , 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 , 对于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 , 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 , 我们在《纳税记录》都将进行全面反映 。
10.网友:我和太太婚前各自买了一套房 , 均属于“首套住房贷款” , 应该怎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