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信息填错的后果 地税系统 资料( 二 )


叶霖儿:您好 。根据您所述的情况 , 您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2项专项附加扣除 , 而且享受的时候 , 只需要填报相关信息 , 不用提供证明资料 。
根据有关规定 , 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 只用填报配偶及子女的身份信息 , 子女接受教育的信息 。赡养老人 , 只需要说明自己是否独生子女 , 并填报老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以 。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 , 还需填报共同赡养人的身份信息和扣除分摊方式 。其中 , 非独生子女采取均摊方式的 , 只有填报信息即可 , 不用留存资料;采取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 , 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由纳税人自己留存备查 。
此次税法修改 , 新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 , 这既是改革的亮点 , 也是难点 。为了让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更好地落实 , 方便纳税人享受 , 我们实行“申报信息即可享受 , 部门协作事后核验 , 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征管方式 。因此 ,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 只需填报相关信息给单位或税务机关;相关资料 , 既不用提供给扣缴单位 , 也不用给税务机关 , 您自已留存备查就可以了 。如果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 , 发现您填报的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核对不上 , 我们会找您核对 , 这时需要您出示相关的资料 , 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和配合 。
5.网友:我想问下从什么时点开始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各项扣除的享受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叶霖儿: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 , 不同扣除项目 , 可以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子女教育 。在学前教育阶段 , 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在学历教育阶段 , 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 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 ,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
注意:以上两项教育类专项附加扣除 , 相关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 , 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 , 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
大病医疗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
住房贷款利息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 自2019年1月起享受扣除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
住房租金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 , 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
赡养老人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
需要注意的是 , 由于新个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因此 , 对于新税法施行前已经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 , 可从2019年1月1日起发放工资薪金的当月开始享受 。
6.网友:APP端如何录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陈洧:第一步 , 实名注册
税务机关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 , 远程办税端 , 主要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和各省电子局网站 。大家只需要下载这些远程办税端“个人所得税”APP , 通过实名注册 , 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 进入软件操作界面 , 就可以看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界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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