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着老婆卖房,广东男子被判退回首付,赔偿15万!( 二 )


否则 , 像本案案情一样 ,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 购房者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 , 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
法官表示 , 虽然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 但只在卖方(丈夫)和买方之间有约束力 , 且合同双方也只是债权行为 , 原告并不能以此强制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妻子一起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如此一来 , 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目的显然是无法实现的 。 返回搜狐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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