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 江苏南通如东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 , 引起广泛关注 。
丈夫因交通事故成了植物人 , 4年来 , 妻子承担起治疗丈夫和养家糊口的重任 , 最终不堪重负 , 提起离婚诉讼 , 获得法院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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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在报道时 , 提到了两个细节 。 一是 , 婆婆对儿媳的付出非常感动 , 不愿意她再受苦 , 代理植物人儿子出庭 , 同意儿媳离婚诉求 。 另一个是 , 妻子要求离婚实属无奈 , 且离婚后愿意每月给付丈夫扶助费 , 同意儿子由老人照顾 , 自己承担抚养费 。
强调这两点 , 目的是明显的:人家婆婆都同意了 , 围观者就不要再有意见了吧 。 而且 , 妻子除了离婚实在别无选择 , 也没有抛弃责任 。 这样的妻子 , 堪称有情有义 , 因此绝大多数网友表示理解和支持法院判决 。
法院支持妻子的离婚诉求 , 无疑是正当、正确的 。 丈夫成为植物人的4年间 , 与妻子属于法律认可的“夫妻感情破裂” , 不能因为男方没人管就剥夺女方离婚自由的权利 。
但这桩离婚案及其引发的争议 , 映照了丰富的社会心理和人间百态 。 可以假设另一个场景:如果妻子是在丈夫成植物人两年甚至更短的时间里提出离婚 , 会怎样?
如果法院判离 , 很可能会有很大争议:丈夫成植物人才两年 , 还在治疗之中 , 也许还有转好的希望 , 这时“抛弃”丈夫 , 于心何忍?另外 , 孩子年龄尚小 , 怎么忍心让他承受父母离婚的代价?这种舆论 , 可能会成为主流声音 , 甚至深度影响事情的走向 。
我们当然向往婚姻中的双方 , 真正做到相濡以沫、相伴一生的理想状态 , 倡导勇于担责、相互扶持 。 但很多时候 , 这种道德要求和舆论导向 , 对男女双方却有着细微的差别 。 曾经 ,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 , 对女性有更高的要求 , 鼓励和褒扬自我牺牲的女性 。
最典型的故事是这样的:丈夫离世后 , 妻子独自把孩子带大 , 而且把孩子培养成了不起的人物 , 功成名就 。 这样的女性被抬到很高的地位 , 有大量的故事证明这一点 。
我们这个社会在不断进步 ,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再提这样的“贞节”故事 。 一个男人去世 , 妻子改嫁 , 会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 , 这是婚姻自由的应有之义 。 但是 , “贞节理想”的残余仍然存在 , 比如 , 会要求女性要有一个“过渡期” , 如果丈夫死后马上“改嫁” , 仍要承受很大压力 。
“丈夫成为植物人” , 就是一个独特的考验 。 植物人不等同于死亡 , 作为伴侣的女性不能“改嫁” , 而要通过离婚 , 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 开始新的人生 。 而要提出离婚 , 就要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抛弃丈夫”是合适的吗?要在什么时候才“合适”?
提出这个疑问 , 本身就是残忍的 。 一对身体健康的夫妻 , 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 , 因为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部分 。 但是 , 当一方成为植物人 , 社会就会提出更多要求 。 使用“抛弃”这样的词 , 本身就暗含指责 。 如果在丈夫成为植物人后马上离婚是一种“抛弃” , 在4年后也可能是“抛弃” 。
社会舆论要求一个女性付出更多 , 来兑换这种“道德责任” , 现在我们已经看到 , 代价是女性要到精疲力竭无法支撑的地步 , 还要获得婆婆的支持 。 这个代价 , 实在太大了 。
也有另一种声音认为 , 网友点赞此次法院的判离 , 是“双标” 。 因为在前不久的一个案例里 , 妻子患有尿毒症 , 刚开始丈夫分担了治疗费用 , 但没过几年 , 两人分居 , 期间丈夫两次起诉离婚 , 法院均未支持 。 第三次起诉时 , 获准 , 但酌定丈夫向妻子支付生活帮助费10万元 。 当时 , 一些网友将判决理解为默许男方抛弃女方 , 表示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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