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小金盾”标志与质量安全无关!中消协发布儿童化妆品消费提示( 二 )


建议在每次使用前 , 都查看一下儿童化妆品的品质情况 , 如检查是否在保质期范围内、产品性状是否发生改变 , 如产品出现变色、油水分离、长霉斑等现象或是发出异味的 , 应停止使用 。
当孩子初次使用某款儿童化妆品时 , 建议先做“皮试” , 选择少量、稀释或者局部试用等方式查看是否会产生不良反应 , 如无异常 , 再正常使用 。
若使用儿童化妆品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者不适症状的 , 应立即停止使用:
反应和症状较轻的 , 可用清水清洗掉皮肤上已涂抹的化妆品 , 并观察孩子的恢复情况;
反应和症状较为严重或者清洗掉皮肤上的化妆品后未有好转的 , 可携带该化妆品产品及外包装到医院的皮肤科就诊 。
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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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商家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 , 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 , 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 。
事实上 , 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 , 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 , 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 , 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
评价化妆品是否安全 , 需要评估其原料的安全性 , 同时还需要评估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 。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 “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
日常使用中 , 如偶尔少量的口红、唇膏等质量合格的儿童化妆品被舔食入口 , 则不必过于担心 , 因为这种摄入量较小 , 一般仍在安全容许的范围内 。 但如果孩子把儿童化妆品误当作食品大量摄入 , 则可能导致健康风险 , 若出现不适症状 , 要及时就医 。
切勿将彩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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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 , 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 , 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 。
当前 , 一些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或“宝宝梳妆台”等产品在市场上十分热销 。
实际上 , 这类产品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彩妆玩具” , 只按照玩具的生产标准和质检标准进行生产、检验 , 并未依法在药监部门完成产品的注册或备案 , 不作为儿童化妆品管理 。
①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 , 如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等 , 如果当化妆品使用可能会刺激儿童皮肤 。
② 这类“彩妆玩具”还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 如铅超标 , 过量铅被吸收后可损害身体多个系统 , 并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 为此 , 家长在为孩子选购时 , 一定要将儿童化妆品与彩妆玩具区分开来 。
中消协提醒
家长要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 更多的倡导孩子追求自然美和健康美 , 避免孩子过分依赖于化妆品 。
同时 , 也呼吁家长们要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当权益受损时 , 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 也可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协组织投诉 。
采访人员/任震宇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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