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振,虽然养父母给你买房买车,但是,当初也是他们买了你”( 二 )


遥想当年 , 养父母从人贩子手里买孩子 , 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指明的方向是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属犯罪行为 , 是刑法列明的 。 2015年刑法修改后 , 人贩子要问罪 , 买方也要入刑 , 养父母构成罪责是没有疑问的 。
只是 , 很多年过去了 , 养父母曾经的这个行为在郭新振眼里已经被他们对自己的呵护备至所掩盖了 。 更多的展现的是亲情和温暖、和熏 。
最后 , 我始终相信 , 那句郭刚堂夫妻口里说出的“希望和养父母一家当亲戚一样走动”有多么无奈和悲凉 , 大概是已经预见“孩子心里的天平” , 为了不让孩子难堪 , 才愿意放下多年的仇恨和念念不忘 , 选择退让 , 选择隐忍 , 选择尊重孩子的选择 , 选择妥帖地藏起内心的悲呛 。
【|“郭新振,虽然养父母给你买房买车,但是,当初也是他们买了你”】还是愿意祈祷 , 愿今后 , 天下无拐 , 再没有迷失的找不到家的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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