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事故罪定罪标准

责任事故罪是国家职工或主管人员对于自己的职责采取懈怠态度,违反本职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致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取案件标准的规定》,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这两个标准作了量化规定:
1、重大伤亡,是指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三人以上的;
2、严重后果,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以及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
【责任事故罪定罪标准】所谓情节特别恶劣,是指经常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明知没有安全保证,不听劝阻,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过事故不引以为戒,仍继续蛮干;事故发生后,不组织抢救,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为逃避责任,伪造现场、嫁祸于人;造成伤亡人数特别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大等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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