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说法|男子出轨朋友妻,朋友发现后,要求男子情人“陪睡”,致情人怀孕后获刑!


以身说法|男子出轨朋友妻,朋友发现后,要求男子情人“陪睡”,致情人怀孕后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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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说法|男子出轨朋友妻,朋友发现后,要求男子情人“陪睡”,致情人怀孕后获刑!

男子携情人与朋友夫妻二人自驾游 。 男子与朋友妻酒后 , 在车上发生性关系时意外被朋友发现 。 两人为此发生争执 , 随后男子提出“补偿”朋友20万元 。 朋友答应后提出要与男子的情人也发生一次性关系 。 否则拒绝和解 。 情人怀孕后报警 , 来看看法院最后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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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简介事发在辽宁大连 。 陈某 , 男 , 1979年出生 , 公司高管 。 刘某 , 男 , 1983年出生 , 公司技术人员 。 吴某 , 女 , 1993年出生 , 服装店老板 。 陈某与刘某妻子系校友关系 。 陈某与吴某是不正当男女关系 。
去年7月13日 , 陈某携吴某与刘某夫妻自驾游 。 晚上四人喝酒后各自返回房间休息 。 晚上23时 , 陈某发微信给刘某妻子说要送礼物给她 , 让她单独到车上来取 。 随后 , 二人在车上发生性关系 。 见妻子久久未归 , 又不接电话 , 刘某遂出门寻找妻子 。 结果 , 刘某撞见妻子与陈某正在车上发生性关系 。
二人为此发生争执 。 之后 , 陈某提出补偿刘某20万 。 刘某同意后提出让陈某的“情人”吴某与其发生一次性关系 。 并表示如果陈某、吴某不同意 , 就会让妻子报警被陈某强奸 , 并把陈某与吴某的关系告诉陈某的合法妻子 。 无奈之下 , 吴某只好被迫与刘某发生了性关系 。
不久后 , 吴某意外怀孕 。 吴某要求陈某对其负责 , 陈某以每次与吴某发生性关系时都会使用安全套为由 , 拒绝负责 。 吴某找到刘某后 , 刘某则声称一次就怀孕是不可能的事 , 也拒绝了吴某的补偿要求 。 吴某一气之下报警声称被陈某与刘某强奸 。
警方将陈某、刘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后 。 以涉嫌强奸罪将刘某刑事拘留 。 陈某则因不构成犯罪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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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刘某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 ,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本案刘某到案后 , 以吴某是自愿的、发生性关系时并无反抗为由 , 拒绝承认有强奸行为 。 至于吴某怀孕一事 , 刘某认为是吴、陈二人故意找茬 。 因为他只与吴某发生过一次性关系 , 不可能一次就怀孕了 , 是吴某与陈某“设计陷害” 。
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 , 除了常见的暴力、胁迫手段外 , 还有其他手段 。 在司法实践中 , 其他手段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妇女醉酒晕睡后或受到精神胁迫时 , 不知反抗、不会反抗、不敢反抗的情形 。
经警方调查发现 , 本案刘某以要公开陈某与吴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 , 胁迫吴某与其发生性关系 。 虽然过程中 , 吴某没有反抗 , 但其是在精神上受到刘某的胁迫而不敢反抗的情形 , 吴某的真实意愿是并不同意与刘某发生性关系的 。 因此 , 刘某与吴某的性行为是在违背女方意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 故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 依法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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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审宣判前 , 因刘某家属积极与吴某协商赔偿 , 并在赔偿吴某20万后获得了谅解 , 并由吴某出具了谅解书 。 最终 , 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 。
三、陈某不构成强奸经警方调查后发现 , 陈某与吴某是KTV喝酒时认识 , 之后二人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 。 陈某为吴某开设了一间服装店 , 由吴某负责经营 。 另查明 , 二人发生性行为时均系二人自愿基础上进行的 。 吴某之所以报警是因为其怀孕后 , 因陈某对其态度有“明显变化”而导致的 。 故最后陈某因不构成犯罪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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