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女子4年第8次诉讼离婚案开庭 女方称财产问题未达成一致 希望离婚

从2017年起 , 来自湖北黄石的陈女士4年时间7次起诉想要离婚均未成功 。 陈女士说 , 她和丈夫在2016年9月登记结婚 , 但婚后丈夫被确诊心境障碍伴精神病症状 , 确诊后她仍照顾丈夫 , 但对方却怀疑她出轨 , 还对其跟踪及拳打脚踢 。 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 , 陈女士选择起诉离婚 , 但至今无果 。 而男方则表示 , 医药费和生活费均有男子弟弟承担 , 妻子并没有承担起义务 。 8月6日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从当事女子陈女士处了解到 , 第8次诉讼案在6日开庭 , 案子没有当庭宣判 , 庭上主要围绕财产问题进行 , 对方提出除了房屋分割外 , 还要求补偿10万元 , 女子则称房子为她出资购买 , 同意补偿3万元 。 陈女士称 , 她希望能早日解除婚姻关系 , 这段经历对她造成了很大影响 。
丈夫诊断有精神疾病 湖北女子4年里7次起诉离婚未果
近日 , 湖北黄石陈女士4年7次起诉想要离婚的消息曾引发不少关注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了解到 , 陈女士1985年出生 , 2017年2月第一次起诉离婚 , 前后经历了黄石、新洲和黄冈三个地区的法院 , 经历多次诉讼 , 但至今仍然没有离婚成功 。
诉讼离婚|女子4年第8次诉讼离婚案开庭 女方称财产问题未达成一致 希望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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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称 , 她和丈夫胡先生2016年9月登记结婚 , 婚后三个月 , 胡先生被确诊为心境障碍伴精神病症状 。 面对胡先生的病情 , 陈女士表示 , 她多次带丈夫到各级医院治疗 , 还偿还丈夫的欠款11余万元 , 但对方却一直怀疑她出轨 。 “他还在网上购买各种监听设备偷放进我的包里对我进行监听、甚至对我进行跟踪 , 但凡看到和我说话的异性 , 他都要和对方吵架、甚至还要对我拳打脚踢 , 让我十分痛苦 。 ”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 , 陈女士打算起诉离婚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从相关文件中看到 , 2017年2月以及2018年1月 , 陈女士两次起诉离婚 , 但后来均撤诉 。 对此 , 陈女士称是因为胡先生不配合做医学鉴定 , 她被迫撤诉 。
2018年4月 , 陈女士第3次向黄石港区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认为 , 陈女士在2018年1月曾提出撤诉申请 , 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 , 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 依法不予受理 , 裁定驳回起诉 。
2018年7月 , 陈女士第4次起诉离婚 , 同年8月 , 因无精神病鉴定 , 黄石港区法院中止诉讼 。
2018年8月30日 , 陈女士向武汉市新洲区法院申请宣告胡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2019年1月11日 , 新洲区法院判决确认胡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并指定其生母郑女士为监护人 。
2019年6月 , 陈女士第5次向蕲春县法院起诉离婚 , 2019年8月 , 蕲春县法院以感情未破裂为由 , 判决不准予离婚 。
2020年4月 , 距上次离婚判决经过六个月以后 , 陈女士再次向蕲春县法院起诉离婚 , 蕲春县法院认为 , 合法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 , 双方婚前即同居生活 , 应具有较好的感情基础 , 原告起诉离婚 , 但未能就夫妻感情破裂举出充足证据证实 , 被告亦不同意离婚 , 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 。
这次判决后 , 陈女士上诉至黄冈中院 , 2020年12月10日 , 黄冈中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法院认为 , 本案争议焦点为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 无和好可能 。 在本案中 , 陈女士举出证据不足以证明符合其所称的“婚前隐瞒了精神病 , 婚后经久治不愈 , 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 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 , 久治不愈的”或“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 , 确无和好可能的 , 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 , 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情形 , 原审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 仍有和好可能并无明显不当 , 法院予以维持 , 判决驳回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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