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赔偿标准 侵权责任( 二 )


13.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 , 未经出质人同意 , 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 造成出质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4.质押财产因保管不善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5.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 , 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 , 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6.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第二款:“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 , 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 , 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
17.留置财产因保管不善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8.占有物损害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 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 , 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一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 , 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 , 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 , 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
19.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20.教唆、帮助侵权中监护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 ,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21.自甘风险中其他参加者致害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 , 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 , 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 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侵权责任纠纷赔偿标准 侵权责任】22.自甘风险中活动组织者的一般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
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包括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收到的过错责任及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损害中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 。
23.自助行为中受害人致害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24.委托监护侵权中受托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 , 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 , 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 , 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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