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好友”的银行卡被汇入24万元诈骗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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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好友”的银行卡被汇入24万元诈骗赃款】张某被警方拘留
早报讯 (采访人员林志安 通讯员唐欢 文/图)“信用卡欠的几千元我先帮你还了 , 你的银行卡借我用一用 。 ”面对“好朋友”慷慨解囊 , 张某把自己银行卡借给了他 , 谁知对方却用来“洗”诈骗赃款 。
近日 , 丰泽公安分局乌屿派出所在对辖区一起诈骗案件进行侦查时发现 , 被害人王某被诈骗的24万元曾汇入名为张某的银行卡账户 , 而张某长期在广东一带生活 。
经前期摸排 , 8月10日 , 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乌屿派出所民警将张某抓获 。 当民警找到张某时 , 他一脸茫然 , 压根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 , 一直觉得警察找错了人 。 当民警将案件情况进行简要通报并给他戴上冰冷的手铐后 , 张某才悔不当初 。
今年25岁的湖北籍男子张某 , 常年在广东务工 。 今年3月初 , 张某和“好友”小马聚会时 , 抱怨自己因工作不顺 , 面临困境 , 信用卡还欠着几千元 , 日子过得艰难 。 说者无意 , 听者却有心 。 小马一听 , 主动要帮张某还信用卡 , 并当场给张某转了钱 , 看小马这么慷慨义气 , 张某很感动 , 当小马说要借用他的银行卡时 , 张某二话没说就给了 。 “我当时只是想帮朋友一个忙 , 没想到涉及违法犯罪了 。 ”张某说 。
目前 , 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
警方提醒 不要因蝇头小利出售手机卡、银行卡 , 从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 出售者不仅会被列入不良信用用户 , 受到惩戒 , 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生活中将电话卡随意提供或转卖给他人 , 由此产生的债务、诈骗等违法行为将由登记开户人承担后果 。 此外 , 在明知他人实施通信网络诈骗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其他犯罪 , 仍以买卖、出租、出借等方式提供手机卡等 , 将按照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 或依情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侦查 。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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