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与女网友结婚后才知她有精神疾病,起诉撤销婚姻关系,法院判了

【|浙江男子与女网友结婚后才知她有精神疾病,起诉撤销婚姻关系,法院判了】
|浙江男子与女网友结婚后才知她有精神疾病,起诉撤销婚姻关系,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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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的多番催婚下 , 浙江男子小勇(文中均为化名)决定与素未谋面的相亲对象小丽结婚 。 领证后 , 小勇发现 , 小丽服用精神疾病的药物 , 医嘱建议“不生育” 。
于是 , 小勇将小丽诉至法院 , 要求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 。 近日 , 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
小勇与小丽经媒人介绍相识 。 小勇诉称 , 他与小丽相互添加微信后未曾见面 , 仅微信聊天 。 经父母及小丽多次催婚 , 小勇于2021年3月22日从陕西省延安市返还天台 , 之后与小丽登记结婚 。 登记后 , 小勇发现小丽在服用药物 , 经反复询问才获悉小丽患有精神疾病 。 小勇为此陪同小丽前往医院 , 了解到小丽患有精神分裂症数年 , 一直未痊愈 , 且医生告知此类疾病会导致流产、子女畸形等后果 , 建议不生育 。 小勇为此质问媒人 , 媒人均表示对小丽患病不知情 。
小勇认为 , 小丽刻意隐瞒病史 , 催促小勇与她完成结婚登记 , 已经严重侵犯了小勇的知情权 , 对小勇造成了精神打击及物质损失 。 于是起诉至天台县人民法院 , 要求撤销二人的婚姻 , 判令小丽赔偿小勇各项损失7000元 。
判决书显示 , 法院审理查明小丽在结婚登记前有多次因治疗精神分裂症 , 需要由其父亲及家人到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代为配药 , 其在婚前医学检查问询时陈述无既往病史、无现病史 。 在双方结婚登记前 , 小勇不知道小丽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尚处于服药治疗期间 , 小丽方也没有告知小勇 。
法院审理认为 ,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 ,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 ,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本案小丽在与小勇办理结婚登记前没有将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尚处于服药治疗期间的事实告知小勇 , 同时其在婚前医学检查时也没有将该情况如实告知婚检医生 , 现小勇要求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 , 符合法律规定 , 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 一审判决撤销原告小勇与被告小丽的婚姻关系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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