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家名人名言 文学大师名言( 三 )


权利人可起诉维权平台应尽注意义务
现实中 , 一些“被署名”的作者已经去世 , 这也使得编造者肆无忌惮 。
冯晓青提到 , 对人格权的保护是永久性的 , 继承人无法继承人格权 , 但可以对其进行维护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 , 作者死亡后 , 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 , 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
民法典规定 ,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 , 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 , 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王亚西说 , 因此 , 已故名人的近亲属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冒名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涉及公共利益 , 检察机关也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
那么 , 如何有效防范“伪名人名言”这一问题发生呢?
冯晓青建议多元共治 , 多管齐下避免“伪名人名言”现象的发生 。在法律制度层面 , 完善司法解释 , 增加可操作性 。从行政管理部门的角度来看 , 可以对相应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公布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 , 尤其强化对名人署名权等权益保护 , 开展版权执法等专项行动 。对于权利人来说 , 不能放任这种现象发生 , 及时固定证据并起诉侵权行为 。
黄玉烨认为 , 目前立法上还是比较全面的 , 未来预防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 , 需要从两方面来着手 , 一方面是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要得到保护 , 权利人被侵权后去法院起诉维权 , 其合理诉求应该得到支持 。另一方面 , 要加大宣传力度 , 通过对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审判结果的宣传 , 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 让尊重他人的姓名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成为自觉 。
此外 , 平台也要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 , 在收到权利人的通知以后 , 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对于重复侵权行为 , 要主动采用技术过滤措施 , 避免同样的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
“署名权的核心在于建立作品与作者之间的‘溯源性’ , 此前鲁迅博物馆建立的“鲁迅说过的话”检索系统不失为一种保护署名权、遏制冒名行为的方式 。”王亚西说 , 要强化出版社、平台等的责任边界 , 加强其合规意识 , 对发表、出版的作品进行权利清洁性检查 , 发现侵权及时下架 , 避免损害的发生或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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