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概念试题 民事权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一、抗辩权抗辩权是对请求权说“不”的权利,请求权如“矛”,抗辩权如“盾”因此可以理解为抗辩权是不给的权利 。
例如张三李四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先交货,一周以后李四再付款,合同订立后张三没有如期交货,付款日到期,张三反而要求李四付款 。
问题1:李四能不能要求张三继续交货?李四能不能拒绝付款?
都可以,李四要求张三交货是行使请求权,李四拒绝付款是行使抗辩权 。
同时履行抗辩权
张三李四订立合同,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履行期满后双方都没有履行
解析:张三可以要求李四不交钱,我不交货 。李四也可以要求张三不交货,我不交钱 。
张三不能要求李四先交钱,我再交货 。李四也不能要求张三先交货,我再交钱 。
抗辩权的行使(重要考点)
抗辩权法律关系中有导致主张请求权一方的法律事实发生,主张抗辩的一方承认对方具有请求权,但是基于其他理由拒绝履行 。
抗辩权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关系→请求权→抗辩权
抗辩和否认的关系
例如李四被张三的狗咬了,次日找到张三要求赔偿 。
解析:
1、张三说我就没有养过狗,是否认法律事实的发生 。
2、张三说我的狗昨天咬的是丙,还是否认法律事实 。
3、张三说我的狗确实咬了你,但咬你的并不是我 。表明张三否认法律关系 。
4、张三说是你招惹我的狗才导致事件的发生,表明张三承认法律事实,但是由于你的原因我可以不赔偿,这是行使抗辩权 。
总结:承认事实且承认连接并且拒绝,称作抗辩 。
或不承认分事实,或不承认连接,称作否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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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拒绝权、决定权、抵销权、选择权、撤销权等)1、可以理解为在一个法律关系中,一个人凭他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决定一个法律关系的命运 。
例如12岁的男孩把平板电脑送给了小女孩 。
问题2: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12岁的男孩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是否有效要经过男孩父母的确认,这就是形成权 。
总结:当事人享有形成权以后,必须通过行使形成权的行为才能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 。
2、形成权的行使不需要对方的同意,单方就可以行使形成权 。
3、形成权的行使受时间的约束(除斥期间)
例如张三李四签订合同,张三具有欺诈行为,那么李四就应该在知道欺诈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权,如果过了一年,撤销权就消灭了 。
张三把李四诉至法院,张三以李四未履行合同中的付款义务为由请求李四付款 。
1、李四称张三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需要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李四在行使请求权 。
2、李四称张三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因此拒绝付款 。李四在行使抗辩权 。
3、李四称张三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需要张三降低价格 。李四在行使抗辩权 。
4、李四称张三具有欺诈行为,因此拒绝付款 。李四在行使形成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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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利的私立保护1、正当防卫 (主要出现在刑法考点)
例如张三正在殴打李四,李四一脚把张三踢开了,张三受伤,李四就不构成侵权 。
2、紧急避险
进入法考时代紧急避险考的比较多,理解关键词“舍小保大”,为了避免造成较大的损失,牺牲较小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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