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因婆媳关系引起的夫妻冲突

在家庭关系中 , 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 , 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 , 在以父子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 , 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而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会弱一些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 , 这些关系是与生俱来的 , 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来的 。因此 , 我们对这些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区别 。
对此 , 着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等差之爱” 。意思是说 , 在亲子之间、夫妻之间、手足之间都有来自角色身份规定的情感 。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应有之情” 。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伦理规范 , 也有不同的情感类型 。
此外 , 抛开身份角色来说 , 当两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交往 , 就会形成恩恩怨怨 , 以及对于一个人的爱憎好恶 。比如说 , 当我们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时 , 除了有一种儿女对父亲的敬重之外 , 还会因为他的个人品德而佩服他 , 有一种超越亲缘身份的评价 。这就是“真有之情” 。
一般来说 , 在家庭生活中 , 由于家庭成员不仅有很近的血缘关系 , 而且还耳鬓厮磨 , 朝夕相处 , 同时具有最切近的应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
当原本没有亲缘关系 , “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 , 由于相爱“走进一家门”的时候 , 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动的 。婚姻不仅带来了夫妻关系 , 而且也带来了一大串家庭关系身份 , 新娘子一下掉进了一张关系网当中 , 需要四面应付 。婆媳关系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系 。而对于媳妇来说 , 婚前与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较少 , 所以 , 对丈夫是真有之情 , 而对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员就只有应有之情 。
应有之情只是一种根据角色规定的情感 , 例如传统伦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 。这种义务之情由于仅仅是义务 , 很容易让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 。媳妇心里会想 , 我们之间没有交情 , 我不是你从小带大的 , 因为结婚 , 我就要对你百般照顾 , 我自己的父母我还没来得及孝敬呢 , 能做到现在这样我就很不错了 。婆婆心里会想 , 你在我家里出出进进 , 就是一家人了 , 你应该像个儿媳妇的样子啊!一方强调真有之情 , 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 , 两方都不满意 。
当婆媳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 , 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然而 , 抱怨婆婆的媳妇或抱怨媳妇的婆婆常常忽视一个现象 , 那就是无论婆婆还是媳妇 , 她们的母女关系一定比婆媳关系要好 。被儿媳妇看作是“恶婆婆”的人 , 却对她们自己的女儿疼爱有加 , 在她们的女儿眼里 , “母亲”、“娘家”都是无法替代的情感港湾 。反过来 , 被婆婆认为不懂孝顺的媳妇 , 却总是对她们自己的母亲时常惦念 , 关怀备至 。
婆婆看到媳妇与自己的儿子结婚 , 走进自己的家 , 就会本能地形成一种预期 , 那就是儿媳妇应该像女儿、儿子那样对待自己 。可是往往儿媳妇因为缺乏“真有之情”恰恰无法做到这一点 。儿媳婚后改口称婆婆为“妈妈” , 也会本能地将婆婆的行为与自己的母亲相比 , 形成婆婆应该像母亲这种预期 。当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的时候 , 往往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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