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潞州|残疾孩子4岁丧母,亲姨妈拿出遗嘱撵他出门:他没啥令人可怜的( 四 )


挂断电话后 , 金苗的表舅说出了他的看法:如果你媳妇在 , 这都是亲姊妹 , 说句公道话 , 这房子全部都肯定是你和孩子的 , 她走得早 , 但现在这个情况 , 房子有遗嘱 , 法律上是金苗亲姨的 , 亲姨再亲没有你亲 , 这是你亲儿子 , 你得多负责了 。
金苗的父亲最后表示 , 就算孩子的大姨撵他孩子走 , 他也会对孩子管孩子的 。
后语


打断骨头连着筋
俗话说得很有道理 , 亲人之间 , 实在没有必要闹到这个地步 , 调解的整个过程中 , 除了大姨和姨夫 , 其他人 , 包括邻居、表舅所持的立场 , 都是说 , 金苗应该在房产上 , 占有一些份额 , 要考虑到孩子的残疾和生活的不易 。
而这次矛盾的激化 , 也不是金苗主动引起的 , 是因为姨娘已经停止了两年的生活费 , 当姨娘的 , 对自己的亲外甥 , 如此狠心 , 不讲情分 , 500元的生活费 , 对于每年2万元左右的房租来说 , 姨娘完全有能力支付得起 , 如果非要从生意的角度出发 , 500元就能兼顾到姊妹亲情 , 和外甥的情谊 , 这也绝不是一个亏本的买卖呀 。
你是怎么看待金苗和姨夫的态度的?你支持金苗大姨和姨夫的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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