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划算吗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流程

“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需要哪些流程及费用的问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李强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请问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需要哪些流程及费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李强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 , 您的问政已收悉 。
2010年5月 , 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唐山市中心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规定》(唐政办〔2010〕46号) 。其中规定: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含) , 并取得经济适用住房《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 , 可以上市交易 , 但应交纳下列费用:
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的6%交纳政府减免费用差价款;
按土地基准地价的40%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本规定实施后两年内(含) , 2008年11月24日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 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土地局〈关于我市市区基准地价和地价管理的暂行规定〉》(唐政办函〔2001〕14号);2008年11月24日以后、本规定实施之日以前购买的 , 执行市政府《关于公布〈唐山市市本级城镇基本地价〉的通知》(唐政发〔2008〕13号) 。两年后上市交易的 , 执行届时土地基准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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