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民法典百场宣讲|丧偶儿媳有继承权吗?( 二 )


四、子女反对老人再婚 , 能摆脱赡养义务?
案情简介
王大爷离婚后 , 认识了李大妈 , 两个人想要结婚 , 却遭到双方子女的强烈反对 。 王大爷的女儿说:“爸 , 你不能结婚 , 你要是结婚我就不给你赡养费了 。 ”李大妈的儿子说:“妈 , 你不能结婚 , 你要是结婚了 , 有事也别找我 , 我不管 。 ”王大爷和李大妈很是困惑 , 这婚还能结吗?该怎么办呢?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 ,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 , 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 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法官说法
王大爷和李大妈的子女不能干涉父母结婚 , 即使王大爷和李大妈结婚以后 , 子女仍然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
供稿 |北京怀柔法院
【继承权|民法典百场宣讲|丧偶儿媳有继承权吗?】编辑 |梁瀚伟 姚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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