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货拉拉乘客坠亡案二审法院受理 司机妻子:此前购买新车还不起贷已退

10月27日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从货拉拉司机周阳春家属处获悉 , 长沙中院已经受理该案二审 , 周阳春已在10月19日前往法院接受案件询问 。 周阳春妻子李女士告诉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 受该案件影响 , 丈夫出狱后找工作一直受阻 , 此前为跑货拉拉买的新车也因为无力偿还车贷退还给公司 。 今年9月10日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 判处周阳春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的判决 , 后周阳春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
货拉拉司机案二审已被法院受理
10月27日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从货拉拉司机周阳春家属处获悉 , 该案二审已被长沙中院受理 , 但暂不清楚二审开庭时间 。 周阳春妻子李女士告诉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 10月19日 , 丈夫接到法院通知 , 法院表示二审已经受理 , 并询问了周阳春一些基本信息 。 “二审我们聘请的律师材料也已经交给法院 。 ”
9月10日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 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 , 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 。 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 , 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 , 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 , 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 , 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 。 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 , 但轻信可以避免 , 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 。 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 周阳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 , 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家属认为跳车过程仅3秒无法预见事发时风声大没听清女孩停车要求
【法院|货拉拉乘客坠亡案二审法院受理 司机妻子:此前购买新车还不起贷已退】据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此前通报 , 车某某在行驶过程中曾4次提出偏航 。 21时29分 , 车辆行驶至林语路佳园路口时 , 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 , 周某春起先未搭理 , 后用恶劣口气对车某某表示不满 。 李女士告诉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 当时丈夫告诉车某某 , 他就住在这条路附近走这里也可以到 , 并告诉车某某“为了赚你这30块钱让我等那么久 。 ”李女士表示 , 丈夫说这句话时语气比较急躁 , “毕竟他当时等待时间比较长 , 有些不耐烦 。 ”李女士说 , 丈夫说完后 , 车某某还说了一句“那不好意思” 。
警方通报中提到 , 车辆行至林语路去苑路口时 , 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 , 并要求停车 , 周阳春未予理睬 。 李女士说 , 车某某这次提出偏航时 , 丈夫觉得之前已经给车某某解释过了 , 对方也接受了 , 就没有回复她 。 而关于警方通报中“停车”要求 , 李女士说 , 事发时冬天 , 当时车窗开着一道缝 , 窗外的风吹进来声音比较大 , 丈夫表示她并没有听到车某某后来说了什么 , “她可能是要求停车 , 但是我丈夫没有听清楚 。 ”
据警方此前通报 , 从车某某提出偏航到其坠车司机拨打120 , 前后不过1分钟时间 。 李女士表示 , 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探出车窗外坠车仅3秒时间 , 作为司机 , 周某春不可能预见其要跳车 。
司机受案件影响找工作遇阻此前购买新车因无力还车贷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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