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二 )


第十四条 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不限制应试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
第十五条 学校在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
第六章 入学资格审查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违规情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学生管理细则》《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
第二十一条 凡符合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考生,入学后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可获得相关奖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一般贫困)、3800元/年(特困);
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一定报酬 。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生效 。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2520000 400-029-1987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qiche029 QQ:800006772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xvua.edu.cn/
【2022年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招生简章】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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