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 二 )


7.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录取提前批次的考生时,对于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
8.北京大学医学部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 。根据指导意见,除其中列举的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医学类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组织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学籍 。
9.北京大学医学部强基计划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
10.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高考录取模式改革情况,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
11.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学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大学授予学位 。
12.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学费:本科生6000元/学年,长学制学生本科阶段按本科生标准收取,进入二级学科阶段按照当年同类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 。
四、附则
1.北京大学医学部对强基计划、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
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办法、招生资格、招生实施细则、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 。
3.北京大学医学部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专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
4.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
5.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 。
6.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02191,82802223 传真:010-82802223
监督电话:010-82801235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网网址
通讯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7.本细则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北京大学医学部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
8.本细则经2022年4月28日医学部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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