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
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遵循原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二)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
(三)专业录取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予以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其进第一志愿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
(四)优先级别 。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文史类依次按考生的语文、外语、文综、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外语、理综、语文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中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
(五)照顾加分项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
第十三条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河街155号;
联系电话:0431-85183111、0431-82538000;
联系人:刘老师、丛老师 。
【2022年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
第十五条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
- 2022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2022年贵州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 2022年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 2022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 2022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 2022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
- 2022年北京网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2022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
- 2022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
- 2022年中国民航大学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