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二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同时成立由书记、校长任双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 。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处理相关信访工作事务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出台的招生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科录取线,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
第十条 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调阅考生的档案,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以贵州省教育厅当年实际安排为准) 。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根据我校专业招生计划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
第十二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
第十三条 学校除英语教育专业外,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2022年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 。艺术类专业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专业术科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若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
体育类专业: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
第十五条 身体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有口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报考师范类专业 。报考美术类考生不能有色弱、色盲 。报考舞蹈表演、体育教育等专业原则上要求身高男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
第十六条 保证招生质量: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入学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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